13日下午3時許,成都在小南街路口,成都交警四分局民警在糾正電動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發現一輛兩輪電動車違法載人。
“當時這輛電動車沿蜀都干道進城向天府廣場方向行駛,騎車的是一名男子,搭載了一名女性。”民警隨即請這名男駕駛員靠邊,并請女乘客下車,消除其違法行為同時接受處罰。然而,女乘客拒不下車,并對民警進行辱罵。
民警告知其違法行為及辱罵的行為都被執法記錄儀記錄時,女乘客就想搶民警的執法記錄儀,造成執法記錄儀的損壞。隨后,民警準備對其實施強制措施時,女乘客趁民警不備,對民警進行了攻擊,一腳踢在了民警襠部,造成民警受傷。
女乘客及駕駛員被旁邊正在執勤的其他民警控制,并送往黃瓦街派出所進行處理。
警方透露,男性駕駛員張某,系新都一所中學老師。女乘客也姓張,據駕駛員稱,兩人系情侶關系,剛從大學畢業,女子現無業。
14日凌晨,女乘客張某因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被警方處以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