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成都8月14日訊(記者 李丹)今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成都市食藥監局獲悉,今年4月至8月,成都食藥監對全市零售藥店違規銷售處方藥進行了集中整治。
檢查結果發現,不乏藥劑師不在崗、藥店不憑處方違規銷售處方藥等行為。整治對356家藥店以警告、責令,44家進行罰款,罰款金額共計38700元,29家零售藥店違規情況移交稽查部門立案。
成都市食藥監有關負責人介紹,為規范零售藥店銷售處方藥的行為,市食藥監局于2014年4月至8月,開展了對零售藥店違規銷售處方藥集中整治相關工作。在集中整治行動中,各區(市)縣藥監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2641人次,檢查零售藥店2244家。
對檢查中發現零售藥店藥師不在崗、不憑處方違規銷售處方藥等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警告、責令整改共356家,罰款44家,罰款金額共計38700元,移交稽查部門立案的29家。此外,市局藥品市場監管處于7、8月集中對各區(市)縣局的整治工作進行了暗訪、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全市通報。
按照規定,每個零售藥店都應配套職業藥劑師。在2012年,成都市食藥監局出臺了《成都市食藥監局進一步加強對零售藥店從業人員管理》,規定到2015年年末,每個零售藥店必須為非處方藥、處方藥配備2名專職藥學技術人員,其中1名須為專職“執業藥師”或具有藥師以上藥學專業技術職稱,另1名可以是經過培訓上崗的“處方審核員”。
2013年10月,成都市食藥監局發布《關于做好執業藥師遠程藥學服務相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在過渡期間,在具備條件的連鎖藥企開展遠程執業藥師服務的試點工作。
為解決供需藥劑師缺口和市面上掛證的情況,成都市食藥監局決定在具備條件的連鎖藥企開展試點工作,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總部可以通過執業藥師遠程網絡藥學服務系統為藥品零售連鎖門店提供在線審方和藥學服務,但經營醫療用毒性藥品和第二類精神藥品的藥品零售連鎖門店必須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不得實施遠程服務。
截至目前,成都已有19家連鎖企業,800余家零售藥門店參與,包括百信、科創、芙蓉、華安堂、康貝、同善堂、全源堂等,按照門店數量來相應配備執業藥師數量,每家連鎖企業不少于2名藥師,承擔處方審核、用藥咨詢指導,以及藥品質量管理職責。